
美国EB-5签证,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就是第五类优先投资移民签证, 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专门提供外籍人士在美国的投资机会. 投资人及他的家属可因此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该法案通过实施至今已长达二十年, 海外投资者为美国带来数十亿美元的投资金额并创造了数以千计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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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区域中心
在每年一万名EB-5类签证配额里,有3000个名额专门供给移民局指定“区域中心”。区域中心是由美国移民局批准认可的实体,组织或机构,专注于美国境内某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寻求通过扩大外销,提高地区生产率,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以及增加国内资本投资的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投资项目限于美国国内失业情况较严重, 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失业率1.5倍的地区. |
永久綠卡
投资申请案一旦通过投资者和他的配偶以及未满21岁的子女即可申请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 在这两年内投资者必须定期提出证明文件, 证明一切投资皆符合EB-5的相关规定. 如果一切顺利, 两年后投资人即可转换身份由临时绿卡变为永久绿卡. |

